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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召开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整治提升工作部署会

时间:2022-01-27 14:41:40 来源:抚州日报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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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质量,筑牢安全防线,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1月25日下午,在收听收看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视频会议之后,紧接着抚州市召开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整治提升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黄斌主持,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罗友保通报了2021年全市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情况并具体部署了有关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章志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为什么要抓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因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这也是上级部门要求、现状所需和形势需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抚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扎实做好现阶段每一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秩序,提高全市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质量,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整治提升行动热潮,切实提升为民便民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要强化日常教学管理,切实夯实安全培训工作基础。各安全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培训管理,职责机构人员要到位、硬件软件要跟上,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和培训管理信息化。要强化组织考试考核,切实提高为民惠民服务意识。按照“教考分离”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试点建设,使各考试点达到规范标准。要严明考试纪律,抓好考试考核管理,规范证书管理,提升考试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履职于行、严明纪律,担责于实、明确目标,要建立培训机构考试质量评估激励机制,真正为社会、企业的安全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要强化专项督查检查,切实加大培训考核执法力度。各县(区)要履行安全生产培训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其它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或不按培训大纲要求组织培训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要责令其退出培训市场;发现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过程“放水”,纵容、参与考生作弊的,要视情况严重程度,暂停、取消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考试资格;发现安全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相互勾结,组织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地方公安部门查处。进一步净化安全培训考核市场,营造全市安全培训考核公平竞争环境。

会上,组织学习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274 号)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85 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8 号)等安全培训考核文件精神,解读了《抚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个县应急局作了交流发言。11个县(区)应急局、高新区安监局、东临新区经发局分管领导,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以及5家社会安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共计45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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