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一学校总务主任何伟私车公养问题

2018-08-09 16:45:40  浏览:6971  作者:管理员

  经查,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何伟擅自利用本人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19次、摩托车加油2次,油费共计4678.77元。调查期间,何伟将违纪加油款4678.77元上交财政。何伟作为公职人员、县教师进修学校总务主任,将应由个人支付的油费用单位公务加油卡支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县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伟警告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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